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日前,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服装的临海市某服装店老板王某,收到了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事实、证据材料、处罚依据、处罚额度等都写得清清楚楚,他表示心服口服地接受处罚。
据临海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该局今年已对有关单位、人员,发放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81件,无一人提出异议。这种规范化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已在全省工商系统推开。
临海市工商局建立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模式,始于去年下半年。当时,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区一家仓库查获一批虚标生产日期的乳产品饮料。外地的生产企业凭借自己的知名度,与执法人员抗衡,执法人员历经2个多月的内外调查,终于确立了充分的处罚证据,写成5000多字的省内首份说理性工商行政处罚文书。当事人看了这份处罚文书后,不得不在铁的事实面前,表示接受处罚。
这种被人称为“阳光执法”的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使受罚对象心服口服,一举改变了原处罚决定书中的“某人某事违反了什么法律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而没有具体引用法律原文,也无说理分析的情况。原来这种只言片语的简单文书,不但当事人看不懂,而且容易造成被处罚人不服。
记者看到,规范化的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包括:违纪违法的事实、引用法规的具体条文、处罚额度的有关规定等,使当事人能更加清楚地明白自己的行为违犯了哪条法律、法规以及处罚的尺度,增加了行政处罚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