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5日讯
昨天,记者对公务员、通信、媒体、学校、房地产、IT、物流、家政及家装等十几个行业高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发放了高温费,但一些小型私企,对高温费的发放情况执行得不到位。也有一些企业虽然没有发放高温费,但是给员工发放了防暑降温的饮料、药品。
高温费的差距颇大,从80元到上千元不等。在一家国企工作的郑敏小姐透露,已收到单位一次性发放的两种不同形式的高温补贴,共计1300元。
我已收到公司一次性发放的高温费400元,并向下属施工单位员工发放包括人丹、风油精、藿香正气丸、毛巾、肥皂等在内的防暑用品。”宁波某房地产工程部负责人罗伟章表示,房产开发公司通常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高温补贴,往往能发放给员工一定的高温福利。“高温费,对于实行高温作业的员工最有意义。”
“我们大多在室内开展工作,受到高温的影响也不是很严重。单位主要以分发饮料、风油精等实物补偿的方式代替经济补贴,感觉还是这样实际些:喝饮料消消暑,风油精之类的药品可以防暑,也不错啊!如果发现金,不一定专款专用呢,也就未必实现分发高温费的意义了呀!”
新天地家政公司的保洁员张小华告诉记者,她工作才7个多月,一半时间在空调房里打扫卫生,虽然累些,但是热不着,工作时间倒是没什么,可是张小华就怕下班,每天下班都要骑半个小时的车子才能到家,“5点钟下班的时候,地面上的热气不断地往上涌,我的眼睛跟火烤一样,睁不开,蹬着车子,汗流浃背是难免的!”张小华说,让他们感到安慰的是,单位会在8月份,给他们发7月份的高温费。“钱多少没关系,只要有就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肯定!”
昨天晚上6点一刻,记者来到了宁波市鄞州某建筑工地,王宝根在该工地负责开搅拌机,记者问:“你们有没有高温费?”王宝根憨憨一笑:“什么高温费不高温费的啊!我们吃住在工地,天热了,也有绿豆汤喝,还分到了防暑药。”王宝根拿了块西瓜说:“天热,能吃吃西瓜凉快凉快就好!”
相关说法
高温费尚未要求强制执行
根据7月3日浙江省劳动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规定,“高温费”的标准是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放高温费是属于指导性文件,没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劳动部门是建议企业给职工发放,但不是强制企业发放,企业可以依据《通知》给员工发放高温费,也可以不给员工发放,没有强制作用。”
社会学老师:员工应建立维权意识
宁波大学法学院社会学老师解红辉:本着平等公平的观念,保姆、家政服务者以及建筑工人等,从整体意义上来说,都是应该享有高温补贴的;但面对就业的艰难,个体的力量显得势单力薄,在争取当中同时也面临失业的危险,所以,对于有些行业,应该在大范围内建立一个维权意识,一旦有争取的空间,还是应该积极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