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来自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的最新消息,2006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继续稳步发展,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68.1%,比上年增长了4.1个百分点,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208元,首次达到并超越农村全面小康社会6000元的标准。
浙江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2001年至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大幅度提高,从3479.2元增长至5762.0元。恩格尔系数是反映生活质量的综合指标。2006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进一步下降到37.2%,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已4年达100%。与此同时,浙江农村居民的文化精神生活日益丰富,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为5.1%,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为56.7%,比2001年提升了74.5个百分点。
农村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也越来越好。浙江农村2006年的居住质量指数的实现程度达99.1%,已接近农村全面小康目标。浙江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由2005年的65.5%提高到2006年的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