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发生在义乌市场的2700万元诈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莫荣勇因犯合同诈骗罪,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2005年6月底,莫荣勇伙同香港居民吴汉辉、澳门居民魏碧秋,在义乌开办了其实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义乌时代贸易有限公司”,并冒名“李代林”租房。在义期间,莫荣勇等人萌生了骗取货物后逃匿的想法。
2006年1月至3月间,3人分别向141名市场经营户购进35个货柜的货物,共计人民币2700万余元,并承诺于3月28日至29日支付货款。3人在骗取货物后,立即将货物运往乌拉圭国的蒙得维的亚港,并在获取海运提货单后先后逃离义乌。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莫荣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名以虚构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后逃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刑法》相关条款规定,被告人莫荣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