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昨天,平阳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县南雁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站副站长周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对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南雁镇预防保健站站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县卫生局疾控监督科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该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行政告诫处理。
7月24日上午,平阳县南雁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站副站长周某在给两婴儿注射疫苗时,将售价158元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简称HIB,预防脑膜炎、肺炎等疾病),偷换成售价26元的乙型肝炎疫苗。后被婴儿家属发现找周某理论,周某予以补打HIB疫苗。事发后,周某被停职检查。
针对该事件,平阳县卫生局举一反三,从这起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强化制度落实,强化督查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结合疫苗管理、接种收费、公示告知、检查督查等制度,对该县31个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站的工作进行全面的规范。该县卫生系统还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满意”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