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8日讯
一副小小的扑克牌,让两位邻居反目成仇,最终闹上法庭。余杭法院昨天审理了此案。
38岁的汪女士和30岁的胡先生是邻居。去年6月的一天,汪女士骂胡的母亲拿了扑克牌不还,胡的母亲闻言当即归还,汪仍喋喋不休,双方为此争吵起来。第二天早上,汪女士到河边洗衣服,见胡先生也在,便恶语不断。胡先生用脚把河水泼到她身上,还叫她去喝农药死了算了。汪女士受到刺激,几乎晕厥。医院诊断为诱发心脏病,共花去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9206.67元。
去年年底,汪女士诉至余杭法院,要求胡赔偿上述费用。她认为,胡先生的行为已构成人身损害。而胡先生认为,汪女士的伤害与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是她自身体质弱造成的。
昨天,在法官的主持下,汪女士和胡先生达成调解协议:胡先生自愿补偿给汪女士2000元;汪女士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