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文广新局了解到,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从即日起到2010年,台州市构建五大保护体系。
据悉,该保护体系重点要求全面摸清台州全市“非遗”家底,加以挖掘和抢救;建立市、县(市、区)二级保护名录体系;命名一批民间艺术之乡、民间艺术家、建立“非遗”生态保护区;开展“非遗”的传播和展示,依托各地民族民间艺术活动和各类展示场馆,使全市60%以上的“非遗”种类得到展示和弘扬,使其成为解读台州灿烂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重要平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与旅游、外贸、会展等相关产业的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打造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和“非遗”产业基地。
至2010年,台州市将公布200个市级“非遗”名录,1000个县级“非遗”名录。重点抓好10至20个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濒危“非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