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12日讯(通讯员 王怡川 见习记者 梁国瑞)上半年,我省住宿餐饮业消费增速加快,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6.2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餐饮收入成为了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据省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比去年同期高2.6个百分点,比全省零售总额增幅高0.3个百分点,比批发和零售业零售总额增幅高0.2个百分点。
非星级住宿业和限下餐饮业营业收入增速高于星级住宿业和限上餐饮业营业收入增速。上半年,非星级住宿业和限下餐饮业营业收入达242.7亿元,同比增长16.2%,星级住宿业和限上餐饮业营业收入93.5亿元,同比增长15.3%。
地区间增长不平衡。增幅最高的丽水市达20.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增幅最低的宁波市达1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还有嘉兴市19.7%、湖州市18.6%、杭州市18.5%、绍兴市18.1%、衢州市16.9%和舟山市16.3%。
餐饮业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住宿业。受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影响,部份餐饮企业开始调整价格,以带动餐饮收入增长。上半年全省星级住宿业和限上餐饮企业中,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7.2%,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1.0%,餐饮业增幅高于住宿业6.2个百分点。
餐饮收入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上半年全省星级住宿和限上餐饮企业实现餐费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65%,拉动全省营业额增长9.5个百分点,贡献率达71.1%;客房收入占27.6%,其他收入占4.9%,商品性销售收入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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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上餐饮企业是指,指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