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2日讯
(记者周娜)自2007年至2010年,杭州市财政每年将安排资金1亿元,专项扶持杭州市新型重化工业发展。日前,杭州市政府颁布《杭州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项目进行资金补助或奖励,资(补)助、奖励额最大可达1000万元。这些新型重化工业项目可以申请资金补助或奖励。
《杭州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申请的项目必须是在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新型重化工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产业政策与导向目录,体现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密度、低消耗和低污染的要求,有利于杭州市新型重化工业的发展提升,且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单独设账进行核算的项目。
每年1亿元资金用于这些工业项目
杭州市每年安排的1亿元资金将主要用于: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带动作用、关联度强的重大项目;企业开发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国家、省重点项目成套设备国产化关键部件产品;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采取国际合作、并购、参股国外先进研发及制造企业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重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群,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等方面进行资(补)助或奖励。
此外,还将奖励新型重化工业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优秀研发机构,支持产学研合作和企业研制与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对鼓励企业实施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减少废物排放、效益明显的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项目;新型重化工业产业集聚和工业功能区集中供热、供电、排污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完善;新型重化工业发展的规划、重大调研、培训等相关项目等方面进行资(补)助或奖励。
最大资助额可达到1000万元
《杭州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对资(补)助或奖励的标准也进行了规定,而其中最大资助额可达到1000万元,如杭州市对重化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带动作用、关联度强且投资总额在3亿元以上、符合资助奖励标准的企业,将按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助。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企业研发机构,杭州市也将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资助。
对通过专家评审并确定为一、二、三等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分别按企业对项目投入资金的20%、15%、10%进行资助,单项资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杭州市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其经费资助需超过50万元的,报杭州市政府批准后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