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从现在起到8月底,浙江将对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坚决打击乱涨价行为,如果企业有性质恶劣的乱涨价,将被吊销营业执照,还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可为企业提供价格、成本、供求等信息服务,但不得通过会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联手提价。记者从浙江省物价局了解到,浙江将严厉打击乱涨价行为,防止因食品价格上涨而搭车涨价的情况。
据介绍,此次将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家畜和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的经营者(包括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经营者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对企业除了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而关于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物价部门表示,将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进行检查。落实有关收费站(点)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收费减免政策,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
当然在检查中,对涨价现象也不是一棍子全打死。浙江省物价局规定,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允许经营者合理转嫁成本。但一是成本确实明显增加,二是提价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不得借机抬价、跟风涨价。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成本变化自主定价,但经营者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协调价格、集中涨价。
浙江省物价局提醒市民,如果遇到价格欺诈,都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