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宁波8月12日电 (记者 周松华) “批发价,每桶上涨1元钱。”最近,宁波镇海区九龙湖镇11家桶装饮用水企业集体提高了产品的出厂价格。短短几天,宁波有40家饮用水生产企业表示也将上调水价,并实行最低限价制。但不少消费者对此提出了质疑:“成本上涨了,企业要上调产品价格,我们可以理解。可是像这样大家商量着一起涨价合理吗?”记者今天从宁波市饮用水同业公会获悉,这一集体涨价行为已被紧急叫停。
镇海九龙湖镇有10多家水厂,是宁波桶装饮用水主产地之一。由于产品价格便宜,在镇海、北仑、慈溪等附近农村地区十分畅销。
“现在成本涨得太快了,水电费、运输费、人工费都在上涨,不提价不行啊!”谈到此次涨价,九龙湖香山泉饮用水厂负责人一脸无奈。他告诉记者,目前桶装饮用水成本已接近每桶2元,可他们厂生产的桶装水批发价也才每桶2元钱。“如果还按照原来的价格,我们基本上无利可图了。”
7月底,九龙湖镇上11家饮用水企业负责人聚到了一起,达成了一项共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对11家水厂的产品价格进行了“统一”:其中,九龙纯水有限公司产品出厂价不低于每桶4元,其他10家企业均不得低于每桶3元,新价格从8月1日起实行。
涨价的消息如同推倒了“多米诺骨牌”,迅速引发了市场的连锁反应。北仑、余姚、鄞州、奉化等地的不少桶装饮用水企业也纷纷达成了出厂价不低于每桶2.5元的最低限价约定。
这样的集体涨价合理吗?在采访中,有不少消费者和零售商都提出了质疑。据介绍,《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众多桶装饮用水企业“齐步走”涨价的现象,宁波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桶装饮用水的价格是市场化的,企业因成本上涨提价也属正常,但像这样经过集体协商、统一涨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也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据了解,目前宁波市物价部门已开始调查此事。宁波市饮用水同业公会也于今天向相关企业下发了书面文件,要求企业立刻停止这种涨价行为,并保证桶装饮用水产品的质量不受影响。童恩祥表示,还将召集九龙湖镇11家企业的负责人,妥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