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10月1日前,有两部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文件有望出台,一部是《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草案),一部是《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草案) 。上周五,杭州市召开了建立“城乡统筹、全面覆盖”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体制专题会议,讨论了这两个文件。
有关部门称,之所以出台这两部草案,是为了让杭州市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同时保障各类人员基本养老生活,让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大力增强他们抗风险的能力,尽快在杭建立起一个没有漏洞、没有“空白点”的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
杭州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起步于2001年4月,目前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农民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也正在制定之中。另外,杭州从1986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已建立了有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生活保障四个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来自杭州市劳动保障局统计,6月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20.23万人;7月底,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的已有5.98万人;目前办理城镇少年儿童医疗保险手续的有6.01万人;全市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有341万人。此外,6月末,全市22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2.8万名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及享受各类生活补贴;农民工参加“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5973人;《农民养老保险办法》也已于日前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在10月1日起实施。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国平说,老百姓的幸福安康、安居乐业是市委、市政府的首要责任。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解决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两大问题。杭州要瞄准当前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工作的“空白点”、“接合部”,从制度安排上着力解决全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后顾之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来完善制度体系,大大增强他们的抗风险能力,为全市老百姓构筑一道养老和医疗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