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3日讯 记者从义乌警方获悉,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义乌市公安局在原有出入境管理权限的基础上,自2007年8月1日起,再扩大10项具体权限。
这10项具体权限是:受理、审批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并直接上传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受理、审批内地居民再次申请港澳签注,并制发签注;受理、审核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并直接上报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受理异地申请港澳商务,受理后材料暂报金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由后者发传真核查,接回函后由义乌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并报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和一次有效台胞证;受理、审核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并直接报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外国人出入境证;印章、签证(注)页和居留许可页中的签发地为“义乌”,签证注销章等由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