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裕兴院小区第10幢楼房的后门,有一片高1.5米宽10米的绿地,灌木和绿树的间隙,被见缝插针地种上了各种爬藤蔬菜,有南瓜、丝瓜、葡萄和绿豆。一位姓李的居民证实,这些蔬菜和水果都是一楼的居民种的。为了制止一楼居民种蔬菜,社区负责环境卫生的易师傅早就在小区门口贴过告示,但没用,他还试着去拔了两根南瓜藤,第二天,一个大妈指着他的鼻子骂了半小时。据悉,这样的情况,在拱宸桥街道不在少数,其中有70%的回迁户社区,都存在同样问题。(8月13日《青年时报》)
这算不得什么新闻,因为此类情形所在多有,人们对此早就见惯不怪了。美国作家梭罗曾有言,当文明改变了人们居住的环境后并没有同时改变人们的心灵,此话完全适用上述回迁户。以前他们住在运河边,习惯于在房前屋后种蔬菜,搬到城市新房里后,虽然居住环境改善了,但要让他们改掉这习惯也难。文明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人的居住环境,但难以一下子改变他们的精神面貌和行为习惯。
譬如公共精神,这种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市民所必备的素质,在当今社会还是非常稀缺的。林语堂先生直言道:“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心系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此种只顾效忠家族的心理实即为扩大的自私心理。”就拿上述在公共绿地种蔬菜的市民来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公共绿地的性质是什么,以为那是自家的自留地,爱种啥就种啥,谁也管不着,谁管谁就是跟他过不去。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公共概念,只知道公共绿地是地,是地就能种庄稼蔬菜,种上他们的庄稼蔬菜的地自然也便成了他们的地。正是这种典型的小农经济思想抑制了其公共精神的生成。
他们意识不到,公共绿地是整个城市公共家园的有机组成部分,属于小区居民共有共享的公共设施,而不是哪个人的私产。就像你无权在此种庄稼一样,你也不能在此大小便和乱扔垃圾。可遗憾的是,国人恰恰缺少的就是这种“公共家园”意识。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国人所理解的家园只是私人性的,各个家庭的生活空间基本不和他人的重叠,彼此之间缺少利益共享和交叉的“集合地带”,故形不成更多的公共事务,也难以产生公共精神。将公共绿地种上庄稼蔬菜据为己有,与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吸烟,当街吐痰及随地便溺等陋习丑行如出一辙,其实都是因缺乏公共精神或者说是缺少“公共家园”意识所导致。
要整治这种行为,单靠街道社区用行政手段强制执行恐难以奏效,根本办法还得从培育市民的公共精神入手。重要的是对市民加强公共意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公共家园”的观念,让他们懂得公共绿地姓公不姓私,他们有权在其中享受便利和美景,也应该自觉地担负起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再就是做好城市规划,真正使城市的各项公共设施功能能够满足人们丰富的生活和文化需要,让市民在心灵上对一座城市产生家园认同感,自觉地去亲近它,热爱它。只有这样,当市民都自觉养成了这样一种认知:我在公共绿地种一棵蔬菜就是对他人利益的侵害,就像我在光洁的大街上吐痰就如在自家客厅里吐痰一样,如此才可以说,我们具备了建设公民社会的公共精神。让我们大家都朝此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