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4日讯 因为不懂法,来自安徽的董某和其表弟徐某在找包工头讨工钱未果后,一怒之下砸了价值1万余元的玻璃。这一砸,不但事情没解决,反而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今年5月份,董某和其表弟徐某来到普陀东港某建筑工地打工,到6月底两人决定离开工地另找工作。因为还有1000余元的工资未结清,两人多次向包工头催讨未果。7月1日,他们要求包工头来工地解决问题,不然将工地上已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玻璃砸烂。得不到回应后,当天下午两人抡起铁棒、砖块,从三楼开始将建筑物阳台玻璃全部砸烂,共砸烂了40余块玻璃,价值1万余元。
东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开展调查,并依法对董某和徐某刑事拘留。8月2日,董某和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被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编后】此案教训深刻,需要民工兄弟引起重视的是,要学法懂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或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在与包工头交涉无果后,民工完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通过劳动部门讨回应该得到的利益。此案警示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合理合法,鲁莽地意气用事,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把自己赔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