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昨天中午11时,方女士报案:10多分钟前,她从市区江北的婺城移动支公司走人行道至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时,遭遇飞车抢夺,被抢走现金8.3万元。
“这笔钱是用来交第二笔房款的,这下连房子都买不成了。”在派出所作笔录的方女士,话语中透露出浓浓的悲伤。她是农行的员工,事发前,她从自己单位的柜台取了钱之后,准备到不远处的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去交房款。“我觉得这么一点路,就没有叫保安陪同,拎着银行里那种普通白色塑料袋就自己去了。”方女士说,10时40分,她准备横穿解放东路,但刚好遇到了红灯,就在婺城移动支公司附近等了一会儿,当绿灯亮起时,方女士就走到了斑马线上。这时,一名身穿藏青色短袖T恤的男子突然从背后冲了过来,一把抢走了方女士手上的塑料袋,迅速往回跑。
方女士反应很快,在被抢之后,立刻追了上去,边追边喊抢劫。追了几步,那名男子跳上一辆事先等在婺城移动支公司西侧的摩托车,飞速往兰溪门菜场方向逃走了。“当时,一个开出租车的看到他们逃走的,不肯去追。我拦了一辆摩托车,这个人蛮好心的,带着我追了一段路,但是他没有看到抢钱者逃跑的方向,所以没有追到。我只得到旁边的一家小店报了110。”
由于方女士当时过于紧张,只记得抢夺者摩托车车牌中带有7字。事发后,警方掌握了一条线索。有人看到了劫匪的车牌号,并向电台作了反映。电台播出了一条通知,希望出租车驾驶员注意一辆牌号为浙G70394的女式踏板摩托车。
可警方通过调查联系到该车档案资料上登记的车主后,车主称他并没有摩托车。
目前,此案已经移交婺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