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发展 实现富民强省
2007年08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循环圈里求“双赢”
要加快经济发展,但不能不顾环境代价、不讲可持续地盲目追求发展。这是近年来浙江上下形成的共识。
前些年,浙江经济发展之迅速有目共睹。然而,为此付出的环境代价也相当沉重。
环境债,如何还?
省委、省政府有言在先:迟还不如早还,早还早主动,必须高度重视对环境污染的治理,不惜用真金白银来还这个债!省委书记赵洪祝谈到,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如何把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问题。经济发展是硬道理,环境保护是硬要求,我们要承认发展与保护之间客观上存在矛盾,但更要相信发展与保护能够取得双赢。省长吕祖善认为,环境整治是一件“必抓、应抓、能抓”的大事,促进发展是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环境保护也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必须坚持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如果上项目、搞工业的结果是一片乌烟瘴气,换取的GDP又有什么意义?痛定思痛的结果,是经济发展必须尽快转型。要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的发展,走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全新发展之路。
这条新的发展之路,从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中可见一斑。
2002年,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建设“绿色浙江”被确定为新的历史阶段的战略目标;
2003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动员大会,“生态省”建设拉开序幕;
2004年,省政府部署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2005年,浙江作出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
2006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保大会,全面部署“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
2007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把“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要求。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省”的战略目标,以环境污染整治为突破口,积极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环保投入和执法力度空前加大。
为了建设生态省,省委不但将“生态省”建设作为全省“八八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制定了省、市、县领导考核指标体系;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的决定,使“生态省”建设有法可依;省政府则制定了实施“规划纲要”,分解落实任务,同时将“生态省”建设10个重点领域所涉及的项目列为“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首先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2004年,省政府决定以8大水系和11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污染减排和治污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开展为期3年的整治行动。3年来,通过这一大规模的整治行动,无论水环境整治、工业污染整治,还是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污染整治,都已取得明显成效。作为浙江的母亲河,钱塘江流域去年一至三类水质断面比例从2004年的512%上升到667%,提高了155个百分点。作为全国水污染防治重点的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目前全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已达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治理,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省政府重点整治的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中,目前已有7个达标摘帽,其余9个计划今年10月底前达标摘帽。
其次是全面部署,坚决落实污染减排任务。全国环保大会召开后,浙江把污染减排作为“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首要任务,作为考核各地各部门生态环保的首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在省政府发布的“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明确各设区市以2005年排放量为基础,按化学需氧量削减151%、二氧化硫削减15%的比例,实行同比例削减。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去年投入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资金达76亿元,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258个,关停转迁企业1040家,投入清洁生产资金24亿元,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992个。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减排核算方法,浙江去年实现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双下降”。
在“多还旧账”的同时,浙江注重严格控制新污染,力求“不欠新账”,并明确规定“六个不批”:对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域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建设。
2004年以来,浙江的省市县3级环保部门在环保审批中否决污染项目6254个,全省117个开发区中已有75个通过区域环评。宁波市率先推进规划环评试点工作,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较早推行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第三方环境监理制度。在衢州市龙游县,县委书记诸葛慧艳告诉记者,作为相对欠发达地区,为守住环保这条红线,经济建设中决不能简单地承接产业转移,单纯地追求速度,而必须超前思考,科学谋划,更加注重强化环境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避免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从2003年起,该县就率先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在产业、项目的引进上从严把关,杜绝经济效益低、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重的项目,引进了一批高质量、高品位的企业和项目,通过项目科学布局,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提高了基础设施共享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2003年浙江实施“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以来,4年间已累计完成投资304亿元。2004年起,省财政累计支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485亿元。在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浙江还十分重视政策激励。2005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当年即达65亿元,去年更达75亿元。目前,生态补偿机制框架已在全省初步建立,自然资源的利用、生态成果的享用,已不再是“免费的午餐”。
经过近几年的持续努力,浙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全省8大水系、运河及重要湖库171个省控监测断面中,有602%的断面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28%,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均在82%以上。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去年评估,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浙江的实践表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以协调发展,循环圈里求“双赢”,“绿色浙江”无句号。
来源:
经济日报
作者:
崔书文 周巍 黄平 周雷 王信川 张佳祥 张玫 杨洁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