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5日讯 前段时间,不少丽水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建议在南明湖开展夜航项目,以满足市民夏天纳凉和休闲的需求。此报道在本报二版《民生热线》栏目刊出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和市地方海事局的努力下,经市政府同意,南明湖部分水域今日起开展夜航项目。
开展夜航项目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南明湖水域的水上旅游功能,进一步提升生态休闲旅游品位,丰富广大市民的休闲娱乐活动。
开展夜航项目的航行区域:南明湖古城岛至小水门大桥之间水域。航行时间:自2007年8月15日起18∶00—23∶00。
项目开展前,丽水市南明湖及生态河川管理处和市地方海事局专门发了通告,并在注意事项中要求:在船舶夜航时段内,禁止在该水域从事垃圾清运、渔船捕鱼、拉网、钓鱼、游泳等任何无关的作业、活动;船舶在夜航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的规定显示声号灯号,加强暸望,谨慎驾驶,注意周围动态,确保安全;在大风、大雨及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停止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