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宁波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主席会议上获悉,我市廉租房政策将进行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扩大保障覆盖面、实行差别租金补贴、适当增加实物配租等。本次主席会议对重点提案《关于扩大廉租房覆盖面和完善廉租房保障工作的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协商。
廉租房政策将进行修改和完善
据介绍,我市廉租房制度于2002年开始建立,2005年作了适当修改。目前,我市廉租房已形成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的保障制度,保障对象覆盖到持有“三证” (低保证、扶助证或特困证)之一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截至2006年底,市三区已累计有3233户家庭享受过廉租房,正在享受的为1454户。
虽然我市廉租房制度已基本建立,但也存在着保障面较窄、实物配租比例偏低、政策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有关部门结合提案所提出的建议,对廉租房相关政策做了修改和完善。
以扩大保障面为重点
据了解,在扩大保障覆盖面方面,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拟从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提高到低于13平方米;在实行差别租金补贴方面,扩面后,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的差异,拟实行差别租金补贴;在适当增加实物配租方面,实物配租原只针对残疾、烈属、孤寡老人等群体,面比较窄。扩面后拟适当增加实物配租,将生活比较困难、收入条件改善可能性不大且住房面积低于一定面积标准的老人纳入配租范围。此外,修改完善后的政策还将进一步落实保障资金,完善审核程序和管理制度。据估算,本次廉租房扩大保障面后,市三区廉租房保障户数将达到6000户左右,净增4500多户,而且廉租房的覆盖面已涉及到全市所有的县(市)区。
限价房政策也正在修改
据悉,除完善廉租房政策外,有关部门正在对限价房政策进行修改,同时拟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以解决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过渡性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