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6日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通知,对我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实行规划管理,并暂停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项目审批。通知要求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沿海各市、县(市)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范围内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
我省的无居民海岛目前开发利用情况怎么样?新政对想要开发利用海岛的企业或个人有什么影响?时报请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有关专家进行解读。
现状 全省有“无人岛”2800多个
我省陆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3061个,占全国总数的43%,无居民海岛约占全省海岛总数的94%,有2800多个,其中346个已被不同程度开发利用。
海域管理处办公室调研员方康保认为,真正意义上的海岛开发利用,是指利用无人居住的海岛进行海水养殖、海岛旅游、临港产业、仓储工业等,像这样开发利用的我省有145个。
这些海岛开发项目的审批部门较多:有些项目是经过县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还有些项目由县级以下部门批准;有的根本没有经过批准;另外一些开发项目则由无居民海岛所在的乡镇村向个人或集体发包或租赁形式开发,大部分没有批文。
这些开发海岛中,有政府的开发项目,而私人、集体的开发项目越来越多,涉及旅游开发、工业发展等多种形式。如岱山的金海湾项目,这个投资35个亿的私人项目涉及对两个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象山一处狩猎场也是对无人海岛进行旅游开发的项目。
问题 “无人岛”开发缺乏统一规划
这些海岛是我省的巨大“财富”,如果开发合理,其价值不容小觑。然而,从我省目前的海岛开发情况看,存在着一些问题:
开发缺乏统一规划,盲目性较大。从已开发的无居民海岛来看,往往在开发过程中只片面强调生产而忽略海岛资源的协调和保护,开发的过程没有合理的规划,科技含量也较低,开发的自主性、盲目性较大。例如部分无居民海岛上的石料开采,没有详细的规划和总量控制计划,既破坏了海岛的自然景观和海上天然屏障,又对岛上的植被造成了破坏。
开发层次不高,经济效益低下。目前,我省对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多局限于单项的一岛一用式的开发,例如单纯用于水产养殖、放牧、采石或作为航标(灯塔)基地等,缺乏对资源的整体综合开发利用,未形成规模,效益低下。
缺乏统一有效的综合管理,由于我省的无居民海岛管理职权分散在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和各县(市、区),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缺乏管理手段、管理成本太大等各种管理瓶颈。
新政解读 对无人海岛进行规划管理全国首例
方康保认为,相比于2005年的《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有三大亮点。
首先,对海岛保护与利用实行规划管理。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各地通过制定规划,经省政府批准生效,如单位或个人想开发利用的,则必须符合这些规划内容,经审核后方能批准立项。
其次,建立无居民海岛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管理,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领导组成的联席会议,将在此后的无居民海岛管理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三,建立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机制。通过建立审批机制,将审批权集中到省里,并利用联席会议的前置审批,加大对项目审批的管理、审查力度。
新政已于7月25日起实施。方康保介绍,“无人岛”开发目前暂时停止审批,等到各地将规划编制好后,对符合规划的项目可继续审批。
由于宁波市已有《宁波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的地方性法规,因此对宁波市辖区内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可不依此文件施行,且宁波市已于今年7月批准相关规划,对宁波市的无居民海岛开发项目审批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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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居民海岛是指不作为常住户口居住地的岛屿、岩礁和低潮高地,包括无人常住的岛屿和季节性有人暂住的岛屿。我省沿海具无居民海岛的城市主要有嘉兴、舟山、宁波、台州、温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