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0日讯 从今天开始,宁波市将举行为期一个月的“污染减排宣传月”活动。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环保局获悉,根据规划,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将由2005年的21.33万吨减少到11.12万吨,削减47.9%,化学耗氧量(即COD)由5.22万吨减少到4.44万吨,削减14.9%,这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为此,宁波市采取了多种措施控制并减少各类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去年的环境质量公报,宁波市去年工业废水排放量1.58亿吨,主要污染物中化学耗氧量排放1.6万吨;此外,去年宁波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21.41万吨,平均浓度达到每立方米0.03毫克,比2005年略有上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这也导致宁波市降水年均pH值为4.3,平均酸雨频率为95.7%,宁波全市6个行政区全部属于重酸雨区,酸雨污染程度比2005年更加严重了。因此,宁波市必须通过减排,才能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的约束性指标。
在要削减的两个主要污染物中,COD是反映水污染程度的特征指标,是废水污染控制的主要项目,印染、食品、造纸、化工等行业是COD排放的主要污染源;二氧化硫则是废气污染的主要特征指标,是导致全球酸雨的主要原因,电厂、热电厂等燃煤是二氧化硫主要污染源。
为此,宁波市加快了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从而削减COD的排放量。
根据“十一五”规划,宁波市将在2010年前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40万吨,其中23个城市污水处理新扩建项目,4个再生水利用工程,全市16个省级中心镇的生活污水在2009年前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形成COD有效削减能力约3.6万吨。同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新投入运行一年内,年实际污水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入运行3年以上的,年实际污水处理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此外,宁波市将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关、停、并、转、迁、治”,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符合强制清洁生产条件的重点环保管理单位均须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形成COD削减能力1000吨。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与此同时,宁波市还将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项目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建设资金。
宁波市还将通过电厂脱硫等手段对二氧化硫排放量进行削减。
根据宁波市环保局统计,到“十一五”期末宁波市可形成削减二氧化硫能力31.31万吨(包括新增项目)。其中现有燃煤锅炉和炉窑整改削减二氧化硫能力15.30万吨,新建项目削减二氧化硫能力16.01万吨。
此外,宁波市还将加强烟气脱硫设施运行监管。今年底前燃煤电厂必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设施日常运行监管。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