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一家五口高高兴兴地去境外旅游,回来时却成了四口,65岁的张医生在印尼某宾馆游泳时发生意外,不幸身亡。张医生的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组团的旅游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近60万元,但一审法院驳回了张家的诉讼请求,张家不服。昨天,此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张医生曾是杭州某医院的主治医生。去年1月底,张医生、老伴及女儿的一家三口参加了一次出境五日游。
2月1日10点30分左右,张家到下榻的印尼一家酒店游泳。当时身高1.68米的张医生在标注为1.2米深的泳池中仰泳。在他下水五六分钟后,女儿发现父亲不见了。随后,一位澳大利亚籍客人将张医生托起。女儿赶紧呼救,可当地的泳池并不配备救生人员。家人只得自行帮助张医生进行人工呼吸。此后,张医生虽被送往当地诊所,但已回天乏术。最后,送到张家手中的死亡证明书写道:疑似心脏病。
“我父亲身前的体检中,从来没有查出有心脏病。”面对这份诊所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张家不予认可,认为张医生是溺水死亡。
张家将责任归咎于旅游公司,主要是认为旅游公司首次组团到民丹岛旅游是草率的,对入住酒店的安全隐患没有考量,且领队在旅游过程中没有向游客发出安全警示。事故发生后,领队没有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救助,救护人员也姗姗来迟,延误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张家为此总共索赔近60万元。
而旅游公司的代理律师对此一一进行了辩驳,始终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所以无需赔钱。
庭后,法官主持调解,希望双方回去再考虑一下,提出一个具体的调解数额,另行再作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