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到本月底,绍兴市区城乡4809名低保对象和750名低保边缘户将领到一笔增发的物价补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人均增发140元,农村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人均增发100元。
此次增发的对象为绍兴市区2007年6月底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此前,绍兴市已根据省里有关通知,共向全市城乡4.8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229.87万元,其中市区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70元,农村低保和低保边缘户每人发放50元。考虑到上半年猪肉等部分副食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决定对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增发物价补贴,使上半年城镇低保对象的物价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5元,农村不低于每人每月15元。市区增发物价补贴后,城镇低保对象将达到每人每月35元的标准,农村低保对象达到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均比省定最低标准增加每人每月10元,低保边缘户也享受同等待遇。
目前,各县(市)均在陆续增发物价补贴,并将于本月底前发放到位。年底,根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困难群众物价指数,还将适时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动态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