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1日讯 记者昨从市教育局了解到,9月1日起,金华市学校将统一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对学生来说,升学压力大、睡眠不足正成为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学生速度、爆发力、力量等素质继续下降,反映肺脏功能的肺活量测试继续呈下降趋势,超重及肥胖学生明显增多。新《标准》由此出台。
新《标准》具有以下特点:评价指标的设置考虑了与身体健康状况关系密切的身体健康素质要素;测试项目设置了必测类和选测类项目,选测项目由各地(市)进行选择,对个别体育场地要求较高的项目还设置了替代项目,从而使经济状况、场地器材设施各不相同的地区都能顺利实施;新《标准》中规定的评价指标可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价,如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且学生达到及格以上等级者可获得奖章,是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重要教育手段;新《标准》中选测类项目每类仅测一项,在测试前两个月公布,减轻了教师和学生的负担,但平时仍要求学生针对所有的项目进行锻炼;新《标准》采用登记卡记录每一位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归档保存,并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填补了学生档案中只有德育和智育材料而缺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材料的空白。
新《标准》测试对象覆盖面更广(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只在部分地区的部分学校,测试部分年级的学生),从小学生到大学生都要进行测试,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小学列入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校列入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依据。
根据新《标准》规定: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成绩不及格,该生《标准》成绩不及格。普通高中、中职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执行《标准》;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同时,还应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新《标准》还规定: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1小时的,奖励5分,计入学年《标准》总成绩。凡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十分之一,或者部分耐力测试不及格者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