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昨天,杭州市江干区检察院起诉了一桩令人唏嘘的强奸案:
今年6月5日下午,18岁的朱隽和姐姐、表姐及表姐男友4人在水湘公寓旁的菜场遇到了老乡老董。
老董以前在庆春路一带开了一家卖鸭头的小店。老乡见面,老董格外客气,邀请朱隽几个到家里去吃鸭头。
老董还叫来了一起租房子的钱放,就近买了菜,回到出租房,烧了一桌菜,摆上鸭头,开了几瓶酒,吃了起来。
朱隽坐在钱放的对面,她一口气喝光了一小杯白酒,又陆陆续续喝了一些啤酒。她不胜酒力,不一会就脸色发红,有些醉了。
到了晚上11点左右,几个人都有点喝多了,朱隽表姐和男友看时间不早了,回去了;朱隽不停地呕吐,醉得比较厉害,靠在出租屋的床边,已经不省人事。看她弄脏了衣服,朱隽姐姐和老董回家拿换洗衣服。
姐姐走了以后,朱隽又起身吐了起来。钱放一看房间里面只剩下他和朱隽两个,趁着酒性,色胆也大了起来:他上前假装扶朱隽,搂住了她的腰部,并摸了她的胸部。
朱隽察觉,用力推了钱放一把。钱有些生气,大力把朱隽压在床上,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没多久,朱隽的姐姐和老董拿着换洗的衣服回来了。
朱隽换了干净衣服,酒也彻底醒了,离开出租房后,她支支吾吾和姐姐讲了被侵犯的事。姐姐马上带她到四季青派出所报了警,民警很快将钱放抓获。
钱交代:“她长得不错,吃饭时候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衬衣,衣服领口很低,吃饭桌子比较矮,她弯腰夹菜的时候,我正好瞟到了她的胸部。”
审查起诉时,朱隽不太愿意提这件事,可她突然说:当时,我已经怀孕一个月了。
检察官问朱隽:明知怀孕了,还喝酒?为什么这样不爱惜自己?
她眼睛红红的,好长时间不说话,终于开口:“我听说喝酒能打胎……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我男朋友,也不会要的……”
这个案子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她的男友就再也没和她联系过。
强奸孕妇是否应加重量刑?
记者还询问了检察官和律师朋友:强奸孕妇,是否应加重量刑?
得到答复:
1.强奸孕妇不是法定加重情节,但是,法官在具体判断上会“自由裁量”,适当地加重一些处罚。
2.该孕妇怀孕的迹象是否明显。如果明显,歹徒再实施强奸与不明显实施强奸的,处理结果也不一样。(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