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2日讯 驾驶员董某于本月17日凌晨酒后开车出事后,怕被交警抓住会受到严肃的处理,便设法弃车逃离,当他事后来到交警大队时,依旧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16日晚上,董某在饭店喝酒后,又和朋友一起来到酒吧喝酒,一直到次日零时30分许才开车离开。当他驾车来到彩虹南路与新河路交叉处附近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出租车驾驶员受伤。董某知道自己喝了酒,便想与对方私了,但对方不同意私了并报了警。于是,两辆相撞的车留在现场,董某陪出租车司机乘朋友的车到附近的医院治疗。但董某到医院后不久,就悄悄溜走了。赶到现场的交警打电话找董某时,董某开始还谎称自己和出租车驾驶员一起在医院里,后来干脆关了手机,交警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经现场调查,警方认为董某在主观上有逃避酒后驾车处罚的行为,经多方寻找,5个多小时后,董某终于来到江东交警大队接受事故处理。警方将此次交通事故定为弃车逃逸,依法对董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一次性扣12分及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