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杭州市召开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杭州市审计局局长潘再高作了《200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计抽查,市本级有631名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一边在正常经营并纳税,一边仍以失业人员身份领取失业金,2006年共领取失业金190.99万元。(8月21日《青年时报》)
我算了一下,这631位小老板去年平均领取的失业金为3026元多一点,这点钱对于他们来说,无关生存的大问题,但对于失业者而言,每月近300元的救济金足以让他们有了生活保障。可事实是,多了631位不该领失业金的老板,就意味着少了631位该领但没领的失业者,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不公,也重创了起步不久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金俗称救命钱,对于真正的失业人员而言,有与没有,关系到他们的生存问题,意义不可谓不大,因此在审定和发放时必须慎之又慎。
不是个别,而是有631位老板领失业金,这貌似荒唐的现象背后暴露了一些真问题。
首先是对失业金在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宣传不够。全社会都应该确立这样的价值观:设立失业金的目的是为失业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是一种人道援助,决不是给富人提供锦上添花式的帮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应该,富人老板冒领失业金可耻,这是应该确立的是非观。但遗憾的是,这些年来,政府部门对此的宣传力度明显不够,今后必须在商人、老板和普通民众中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促使他们提高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价值和作用的认识,增强他们重视和捍卫社会保障基金的自觉性。
其次是包括失业金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的审核机制不够健全。我国在许多城市的街道社区已经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他们作为失业金领取资格的审核主体,能够有效地监督基金的发放,我不知道杭州市是否也建立了这一工作机构。为什么要把这一机构建在街道社区?因为社区工作者最了解民情,谁合乎保障条件,他们最清楚,最有发言权。错将631位老板当作失业者来保障,如果不是有意为之,那一定是审核机制出了大问题。建议杭州市民政部门好好查查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核机制。
再次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透明度不够。631位老板领了一年的失业金,为什么迟至审计时候才发现?假如在年初确立了失业金的发放对象后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布于众,那还会发生这样的荒唐事吗?谁是老板,谁是失业的穷人,群众眼睛雪亮,他们的举报当能有效杜绝冒领现象。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贴、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发放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项目应该公开化、透明化。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尚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落实国务院的要求,还能促成社会监督以弥补法律监督的不足。
老板领失业金还暴露了惩处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他们领了也就领了,不追回,也不必受惩罚,这就难以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现象。凡此种种,都表明现阶段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制漏洞多多,亟待国家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并及时修订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