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3日讯
下面这个案子,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负责人都应该留意一把:
2007年5月11日,浙江中医药大学与杭州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该管理咨询公司为浙江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干部提供户外拓展训练活动。
5月13日中午11点30分,在进行空中单杆训练项目时,由于教练员操作不当,导致浙江中医药大学2004年级女学生刘佳微的保险绳安全扣脱开,从7米高空摔下,造成肝、肾、肺挫裂伤、骨盆、四肢和颅脑骨折。经萧山医院和省中医院抢救无效,刘佳微于6月5日死亡。
事发后,为安抚悲痛欲绝的学生家属,学校向家属赔付了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并支付医疗费用、丧葬费等其他相关费用高达90余万元。
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称,杭州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除了只支付14000元的医疗费用之外,未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学校一怒之下,将该管理咨询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85万余元。
日前,滨江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将于近日择期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