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作息时间与单位上下班时间不一致,一些家庭存在子女放学后无人看管的情况,容易发生意外。为协助家长解决此问题,一些学校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学生监护人在学生按省、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放学时间放学后,确有接送不便等困难并要求学校给予帮助的,学校可以向其提供临时管理学生的服务,并可以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公布,报市、县人民政府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推出“困难班”。
即在每天放学后,学校组织参加“困难班”的同学开展一些课外教育活动,一般家长提到的“困难班”收费即为此项服务的收费,该项服务完全遵照家长自愿的原则,家长可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参加和交纳。
据记者了解,杭州大多数学校都开办了“困难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