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6日讯
昨天早上7点35分,马先生致电本报热线:杭州少年宫广场花坛发现一具婴儿尸体。110、120的车6点左右已经来过,现在已经走了。不过婴儿还躺在花坛上,因为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说要到上午10点才能来带走婴儿。
晨练大妈少年宫花坛发现男婴
记者8点多赶到现场,在少年宫广场花坛边逛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打电话给马先生,他就在花坛边上。他带着记者来到少年宫广场东侧的花坛,距广场最东边的书报亭只有10多米。
乍一看,我们看不到婴儿的身体,他的身上盖着一张草席,草席上盖着两三个蛇皮袋。
湖滨管理处行道班周班长是现场少数几个目击者之一。他说,席子是他盖上去的,因为现在天气热,怕有异味发出。
据周班长介绍,早上5点30分左右,几位大妈在晨练,突然旁边花坛上盖着的一块毛巾毯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好奇心促使她们走近一看,发现毛巾毯下有一个婴儿。
当时婴儿脸色发紫,有人赶紧报了110和120。120来了之后,医生看了一下男婴的眼睛和嘴巴,然后说孩子没气了。
目击者称男婴是被遗弃的
“真可惜!我看到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小男婴啊!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周班长说,男婴五官清秀,双眼皮,估计有两三个月大。
“这个男婴的父母真是造孽啊。自己的孩子也会遗弃。”周班长发出感慨。他肯定地说,男婴是被家人遗弃的,而且遗弃的时候还活着。因为在男孩身边放着一只编织袋,里面装有罐装奶粉、可乐、尿不湿和餐巾纸,还有一张孩子的生辰八字,显然孩子的父母希望有人能够收留这个不幸的孩子。
少年宫广场的花坛,夏天到晚上10点多情侣还挺多的,要到11点后,人才少下来,周班长说,估计男婴的父母是在这之后遗弃亲生骨肉的。
据周班长推测,孩子可能是被冻死的,因为半夜里广场的气温只有20多摄氏度,孩子才两三个月大,身体太羸弱。
在少年宫广场东侧书报亭卖报的大伯则认为,孩子也有可能是被花蚊子毒死的,因为这里的花蚊子很毒的,这么小的孩子可能会受不了。
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的老傅认为,即使是农村家庭,也不会遗弃男婴。老傅估计这名男婴是患了不治之症,父母承担不了医药费,才下了狠心。
医生推测男婴可能患不治之症
针对事发地群众的猜测,省儿保心胸外科的李建华医生解释说:“孩子不可能被冻死,因为现在是夏天,即使是半夜气温也比较高。被花蚊子毒死的可能性也不大,只听说过在西双版纳原始森林里有人被蜘蛛毒死。在城市里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孩子中暑可能会引发死亡,但事情发生在半夜,也排除了这种可能。”
省儿保预防保健科的孙女士说,从医学逻辑上讲,孩子患了某种不治之症的的可能性较大,否则父母不会遗弃自己的孩子。家长为了给孩子治病,花了不少钱,现在经济上已无力负担,所以出此下策。但不管怎么说,孩子父母都不该这么做。即使孩子已无药可救,也绝不应该遗弃,而是应该冷静地面对,陪孩子度过人生的最后一刻。
弃婴是一种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将婴儿遗弃在机关、医院大门口、他人家门口或其他行人较多的地方,涉嫌遗弃犯罪。
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而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涉嫌故意杀人罪。
对此案件,西湖区警方进行了拍照、取证和现场勘察,他们表示正在进行调查,没有透露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