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7日讯
记者从昨天在杭召开的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省政府提出的相关要求,我省除了安全基础条件好、生产规模较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保留外,到2008年,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逐步退出。截至2007年7月底,我省37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中,已有17家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数量近1/2,其中14家生产企业实现了生产转批发经营。
根据省安监局专项检查和来自全省各地的情况汇总,我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的情况还比较猖獗,甚至部分地方出现了合法企业从事非法经营的现象。非法经营在方式方法上主要表现为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无证销售、三无产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使用伪造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等。这些非法生产经营在省际和市县边沿地区较为活跃。
据介绍,2006年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16个省(自治区)234家企业生产的254种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查,结果发现,仍有3成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其中引火线的引燃时间超标、包装物重要安全标志缺乏等问题较为突出,已经成为产品不安全的最直接“导火线”。省安监局提醒,如果你购买了烟花爆竹,可以通过短信、电话和网络查询防伪码等多种方式,验证烟花爆竹产品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