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28日讯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武义县一名贫穷的父亲却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了毒手。自称承担不起孩子出生所带来的责任,他亲手将刚出生的孩子捂死,制造了死胎的假象。近日,武义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父亲何少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母亲产后寻女
杀女隐情败露
今年“五一”长假后上班的一天,林玫(化名)一大早就等在武义县计生局门口。刚一开门,林玫就冲进县计生局办公室,向工作人员诉说起来。
林玫是武义环卫所工人,早年就被诊断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2005年,36岁的林玫经人介绍嫁给了壶山街道三板桥村的何少江,并于同年生下一女。2006年11月,林玫怀孕三个月。于是,计生人员开始分头做林玫的工作,要求其将孩子拿掉。然而,不管是劝其吃打胎药还是引产,都因林玫的精神反复半途而废。林玫也因此成了计生局的“钉子户”。今年5月8日晚,林玫在县第一人民医院产下一女婴。
林玫要说的就是这个孩子。林玫称,当时自己生下的孩子明明好好的,可没等自己看一眼,丈夫何少江就从产房将孩子抱走了,之后孩子一直没有下落,要求计生局出面帮忙找回。
于是,计生局工作人员赶到医院了解情况。从医院的出生证明看,何少江从医院抱走的确属正常的活体女婴。工作人员又找到何少江,要求说明孩子的去向。老实本分的何少江很快供述了孩子是自己亲手捂死的,事后被埋在自家樟树苗地里的事实。
父亲含泪自首
杀女实为无奈
5月9日晚,在村干部的陪同下,何少江到公安机关自首。在派出所里,何少江挥泪诉说了自己的无奈。
何少江出生贫寒,不惑之年才成家,自从大女儿出生后,何少江一边照顾80岁高龄的父母,一边又当爹又当妈地带着年幼的孩子,精神失常的妻子还时不时惹麻烦,日子过得挺艰难。这时候,妻子又意外怀孕了。如果生下这个孩子,不但妻子会被单位开除,自己也将背负一大笔无力承担的罚款,而且妻子林玫早时服过打胎药,且患有精神障碍,孩子难保健康。何少江一家及林玫的家人都劝说林玫将孩子打掉。在多方劝说下,林玫也同意将孩子打掉,可每次到关键时刻就后悔了。何少江一家为此苦恼不堪,多次向计生局和林玫单位反映,要求强行拿掉孩子。可工作人员表示,按政策这是不允许的,除非林玫本人签字同意。
4月30日是林玫的预产期,在何少江的恳求下,林玫单位领导再次找林玫做工作。在领导陪同下,林玫到街道开了引产证明。5月1日,何少江陪同妻子来到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做手术。当医生要求林玫在手术协议上签字时,林玫又再次反悔了。他苦苦哀求医生对妻子强制引产,可回答依然是“不符合规定,无法操作”。无奈之下,何少江起了将孩子弄死的念头。于是,何少江要求医生让自己进产房陪同生产。当晚8时30分,林玫顺利产下一女婴。还没等孩子啼哭,何少江利索地从医院病床边拿了两块床单将孩子包裹好,抱出了产房。一路上,何少江用手捂住孩子的嘴巴。不久,婴儿就停止了呼吸。何少江抱着孩子一路走回三板桥村,并将孩子埋葬。
乡亲联名求情
法院人性判决
由于妻子的追查,何少江杀女的事实败露,并很快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到法院。
案件立案后,法院就收到了三板桥村全体党员干部、全村数百名村民、何少江数十位亲属的共三封联名信,要求法院对何少江免予刑事处罚。大家一致认为,何少江是个遵纪守法、勤劳朴实、受人尊重的好村民,在这起案件中,何少江本人可以说也是受害者,他的境遇值得同情。如果何少江进了监狱,家中一对父母和年幼的女儿都将没人照顾,那么日后这个家庭可能引发更多的悲剧。
为此,法院工作人员专门到村中了解情况。何少江家中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80多岁的老父亲行动不便,老母亲已患老年痴呆症,两人居住在三间简陋的泥瓦房里,一贫如洗。何父告诉工作人员,由于小儿子工作比较忙,平时都是大儿子何少江照顾他们。林玫的父亲也出面表示,整个事情都是由于女儿任性、不懂事所致,女婿是个好人,平时也很辛苦,自己很心疼女婿,希望法院能让他早点回家。
法院认为,何少江的境遇固然值得同情,可他因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轻率剥夺了孩子的生命权,这样的行为太过盲目。但考虑何少江杀人的主观恶性不深,有自首情节,同时考虑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对何少江处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决作出后,被羁押103天的何少江被释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