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
用了20多年的身份证号因为重号说变就变,杭州项女士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并获得胜诉。就在她以为可以要回身份证原号时,辖区派出所突然给她寄来一张纠错通知单。项女士认为公安机关的做法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起诉要求撤销公安机关发出的“纠错通知”。
据了解,类似的官司在杭州甚至全省,也还是首例。
意外:重号带来一堆麻烦
“如果不是去申请市民卡,我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被改掉了。”项女士任职于政府部门。2005年8月一天,她去申请市民卡时,却被告知身份证号与公安机关的登记号码不符。
与发证机关交涉后,项女士方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号与别人重复了。而当时恰好面临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杭州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于2005年6月将项女士身份证号码更改,并将原号给了重号的另一方。
“身份证改号后,带来了一堆麻烦。”项女士不仅办理不了市民卡,享受不到同城居民的优惠待遇,就连医保金、公积金等也被打入了那个重号的人的名下。
坚持:一定要拿回原号码
后来经过行政复议,项女士挽回了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但让自己更改使用了多年的身份证号码,项女士说什么也不同意。
“户口登记,银行账户,证券账户,驾照……所有的证件都是按原来身份证号办理的。”项女士说。
就在行政复议胜诉后几天,发证机关给项女士送来了“居民身份证纠错通知单”,要求她到派出所办理换证手续。
但项女士表示,身份证号是每个公民惟一、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我正常使用了20多年的身份证号码,哪来的‘错’可纠?”
质疑:纠错程序是否合法
“纠错通知单为什么只发给我,而不给重号的另一方?”在庭审中,项女士说。
项女士认为,身份证号码出现重号现象,是发证机关工作不细导致的。而变更号码的时候,发证机关不仅没有进行道歉,甚至根本没有事先沟通过。
同时,项女士还对发证机关的行政依据提出质疑。
项女士请求法庭判令发证机关收回“纠错通知单”,并恢复她原身份证号。
说法:按“谁错纠谁”原则改号
“我们曾召集证重号的双方进行协商,但谁也不同意更改原号。”出庭应诉的上城区公安分局代表一再重申,这个变更工作,按“谁错纠谁”原则进行。重号的另一方在项女士之前已办理原证。根据有关规定项女士应办理换证手续。
“由于历史原因,身份证重号错号现象一直存在。”上城公安分局出庭代表说,虽然身份证重号错号的变更,给个人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为了公共利益,公民应该多从大局考虑,作出合理让步。
公安机关出庭代表还特别指出,他们所说的“谁错纠谁”,并不是说身份证重号的持有人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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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登记发放始于1986年,大量的重号身份证就是在那时留下的。
此后公安部出台一个基本操作规范,身份证出现重号,重号双方先协商原号归谁使用,协商不成公安机关根据原号谁先使用就归谁的原则进行解决。
从2004年全国二代身份证发放至今,全国各地曾查出数十万个重号身份证,并分别进行了换证办理。
公安部门提醒,一旦发现身份证重号,不能怕麻烦拖延更改,应尽快向户籍所在派出所反映,并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