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利彩
何利彩,女,46岁,中共党员,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1999年底,在新疆服刑的象山人沈志林,给何利彩写了一封求助信,信中说因妻子离异,年幼的女儿无人照料,自己不能安心服刑。这本来是一件与何利彩毫不相关的事情,但她考虑到如果不主动对那些家庭生活存在困难的服刑人员伸出援助之手,很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危害。从此,连续7年时间,何利彩像照顾自己的女儿一样照顾沈志林的女儿,花费了个人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还有无私的母爱。然而,何利彩对这件事情始终保持缄默,从未张扬。一直到2006年6月13日,尚在服刑的沈志林给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王辉忠写了一封感谢信。信中他深情地写道:“感谢宁波公安机关培养出了这么好的人民警察!”由此,这件帮困助学、无私奉献的事迹才为世人所知。
像这样无私援助困难群体的事情,在何利彩身上还有很多。家住丹城的原象山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张美光,因意外车祸头部受重伤,生活陷入困境。时任丹城派出所户籍民警的何利彩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经常打电话询问张美光的情况,帮助她树立生活的信心。为了帮助张美光治疗伤残,10多年里,何利彩先后资助她7万多元。据统计,这些年来,何利彩曾资助过30多名贫困对象。
几年来,作为基层派出所所长、监察室主任,她曾亲手处理数千封群众来信,接待近万名群众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治安、户口、纠纷等问题,化解了许多隐藏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她总是对周围的同事说:“要做就做彻底,尽量减少重复上访。”由于过去法制观念淡薄,定塘镇新岙村有13个违反计划生育的孩子多年来一直没有户口,这就带来了升学、就业、招工等很多疑难问题。何利彩知道后一边向上级部门反映,一边做乡镇相关部门的工作。在她的多方努力下,这些孩子的户口全部得到落实。
作为一位女民警,何利彩对自己的健康却少有关心。一次行动中,她被不法分子砸伤肘骨后,因连续工作一个月,没有及时治疗,伤势恶化;作为一位母亲,她总是暗自流泪,愧对女儿,在女儿高考前夕,她为了工作10多天没有见过女儿一次面,长期以来,女儿因缺乏照料患上营养不良症。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媒体先后报道了何利彩的事迹。她先后获得了浙江省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二级英雄模范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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