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从9月1日起,进入全国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
浙江在线09月03日讯
自今年7月底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各地群众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形式,踊跃向各级组委会办公室推荐自己身边的道德模范。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认真审核了各地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推荐程序,最终确定了308位候选人。
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投票将从308位候选人中每个类别优选出十大模范共50名。
我省入围的10名候选人是从各地初步推荐的1169名各类道德模范候选对象中经有关部门认真筛选审核以及在省内的公示后产生的。
本次评选公示和投票从9月1日到9月9日。投票分平面媒体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刊登了选票。
为了方便读者对我省候选人有进一步的了解,今天本报特别刊登我省10名候选人的事迹。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洪云兰台州市路桥区“三爷姆”福利院院长
主要荣誉:2004年“全国百位慈善人物”称号;2005年10月参加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论坛暨热心公益杰出人物事迹报告会;2005年“感动台州”十大年度人物;2007年,“三爷姆”福利院被授予“台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主要事迹:洪云兰人称“三爷姆”,于1986年开始在桐屿街道上山童村金岭头山上创立“三爷姆福利院”。她几十年来收养了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的精神病、痴呆、聋哑等残疾人达1300多人。三爷姆靠着一颗慈善的心,一双勤劳的手,几十年如一日,无私奉献于慈善事业,80高龄还在辛勤耕耘,悉心照料福利院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对待他们像亲人一样,在台州、全省乃至全国传为美谈。
何利彩象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主要荣誉:宁波市“三八红旗手”;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 1997年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999年浙江省优秀青年卫士;2007年宁波市第二届“我身边的文明之星”;当选为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07年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主要事迹:何利彩数十年如一日,以母亲般的温暖和细心,无私援助弱势群体。1999年年底,在新疆服刑的象山籍犯人沈志林,给何利彩写求助信,说年幼的女儿无人照料。从此,何利彩连续七年像照顾自己的女儿一样照顾沈志林的女儿。下岗职工张某因车祸受重伤,生活陷入困境。10多年里,何利彩先后资助她7万多元,为她付足治疗费。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何利彩曾资助过30多名贫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