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 蔡文刚
一个男人被撞死了,却因为身份不明,找不到家属,向肇事方索赔变成了一个不可能的事。这是法律上的一个盲区。
令人欣喜的是,我刚办了一个案子。判决结果是,肇事方仍旧要赔偿41万余元,那这个钱到底是赔给谁呢?民政局。
车祸发生在去年11月22日晚,一个男人在杭州滨江区环西路附近步行过马路,结果被一辆小客车撞了。抢救无效死亡。客车司机因此被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原本这样的案子,受害方家属都会提起民事诉讼,还要肇事司机赔钱,但因为这个男人从被撞到身亡,一直昏迷不醒,没能说出一句话,身上也没有任何身份证明。连身份都无法查明,找家属更无从谈起,所以赔偿一事就被搁置下来。
滨江区民政局听说后,随即承担起了受害男子家属的角色,向肇事司机和车辆所属单位提出索赔。民政局是否有权替无名氏伸张正义?这一直以来都存有争议。但我们认为,这是为保护被害人亲属的合法权益,况且滨江区还没有设立独立的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民政部门可以代被害人亲属主张权利。民事赔款先由民政局提存保管。
只身来到他乡,一旦发生意外,身上又没有带任何证件,有关部门就无法通知到家人。特别是在外来打工者越来越多的今天,这种情况不会占少数。而让民政局代为索赔,不仅是维护受害人家属的权益,也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