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路桥9月3日电(记者洪卫 路桥区报道组 王依友)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干部陈光福,今天在指挥扑救一企业火灾时,不幸从高空坠落严重受伤,经当地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以身殉职。
今天上午9时40分许,位于路桥区横街镇山后潘村的一家电器有限公司的老厂房发生火灾。
横街镇政法办主任、镇义务消防中队中队长陈光福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现场的救火工作。为尽快有效地控制火势,陈光福不顾危险,爬上厂房查看火情。经全力扑救,大火于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被成功扑灭。但在灭火过程中,陈光福不幸从厂房顶上坠落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从高空坠落的陈光福身受重伤,立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得悉情况后,台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铁雄,市委副书记朱贤良均要求医院要全力抢救,挽救救火英雄的生命。路桥区委、区政府领导立即赶往医院看望陈光福,要求医院不惜一切代价全力进行救治。火灾发生地山后潘的村民也自发前来探望。一位村民说:“陈光福主任是为了我们全村的安全而受伤的,我们都希望他能苏醒过来。”
救治陈光福的是台州医院路桥院区。医院以最快速度组织了最强的医疗力量,并邀请了台州中心医院脑外科专家一同参加抢救。但经过3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陈光福终因伤势过重,在今天下午2时左右去世。
据横街镇干部介绍,陈光福1966年8月出生,是中共党员。他于1998年从部队转业后一直在横街镇政府工作,先后担任镇政法办副主任、镇城建办主任、镇政法办主任等职。镇委书记邱正满说:“陈光福平时工作兢兢业业,是一位心系群众的好干部。这次火灾,他的勇敢行为正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风范,我们要以他为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