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截至昨天,杭州市政府已为市区11717只合法犬只埋单投保了犬主责任险,投保费用20元/只/年。
杭州市区共有14000多只合法犬,剩下的2000多只合法犬,犬主去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年检年审时,工作人员会及时为您办理保险,当天办理,第二日即可生效。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由政府出钱为养犬人买保险,还没听说国内有第二座城市在这样做,“上海虽然也有养狗第三者责任险,但需要犬主自己掏钱投保。”
政府之所以埋这笔单,主要是为缓解犬只伤人造成的纠纷矛盾,让伤者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其中的赔偿包括治疗、打预防针等费用,万一伤者得狂犬病死亡,也能得到一定的商业理赔。
“但犬主如果被自己的狗咬伤,不在保险范围内。”监管中心工作人员说。
这次犬主责任险挑选的保险公司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具体规定如下:
保险期内,由于被保险人合法饲养的犬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由被保险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其中人身伤害(包括死亡赔偿及残疾赔偿)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元,医疗费用(包括防疫费用及医疗其他费用)累计赔偿限额为1600元,其中防疫费用每次事故每人次赔偿限额为350元。
在保险期限内,一旦发生被保险人(犬主)合法饲养的犬只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的事故,被保险人(犬主)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500*1进行报案,以便尽快确认事故情况。
确属被保险人(犬主)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将在保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第三者用于治疗所产生的合理、必要的医药费用,如因本次事故造成第三者伤残或死亡的,保险公司还将按保险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自行进行确认。
被保险人(犬主)和第三方对赔偿责任存在争议的,犬主或被伤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与保险事故直接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和事故鉴定费(统称法律费用),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犬主)申请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若未产生法律途径的事故责任认定,则不需提供(四)、(五)条的相关文件):
(一)犬类主管部门颁发的养犬许可证;
(二)事故情况说明;
(三)第三者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及单证、死亡证明或残疾程度鉴定书;
(四)生效的法律文书(包括裁定书、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
(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索赔有关的、必要的,并能证明损失性质、原因和程度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