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
互联网开拓了企业扩展空间,但有些企业却在虚拟空间上“天马行空”,昨日,工商部门发出提醒,企业发布互联网信息应真实可靠,消费者不要被美丽的谎言迷惑。
日前,慈溪工商分局查获了位于宗汉街道一公寓内利用“阿里巴巴”、 “慧聪”两大知名网站虚构企业名称推销打火机案件。此案中,一个无照经营户虚构某电子有限公司,向客户推销24.6万只打火机,并收取佣金8500元。这是一起典型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广告案件。
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已依法查处数十起网络虚假宣传案件。执法人员发现,这些企业常用多种伎俩进行虚假宣传:一是“无中生有”法,如在互联网上称“浙江某公司”或“宁波某公司”,具有几千万的产值,吹嘘企业拥有“最优秀的产品、最佳的售后服务”等。执法人员查询后发现根本无此企业。二是“移花接木”法,如为了网上宣传需要,将他人公司的厂房图片复制过来,标注上自己企业的名称。三是“以小吹大”法,如将仅有的几百平方米的生产场所,宣称为拥有1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小家电产品基地,将30万元的产值吹成3000万元的产值。四是“改头换面”法,如将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擅自改变行政区划、组织形式,将“慈溪”改称“宁波”或“浙江”甚至“中国”,将厂改称公司甚至集团公司。五是“组合迷魂”法,如在一则广告中组合使用上述各种欺骗性做法。
由于网络广告监管困难,如对广告主按违反广告费用处罚惩戒力度相对不足;广告经营单位如一些知名网站不像传统的媒介,责任人非属本地管辖,对其处罚“鞭长莫及”。
为此,工商部门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互联网做虚假广告,在网络上夸大其辞,虚假成分很多,所以企业和消费者对网上广告要有识别真假意识。一方面可以查询企业所在地的县(市)企业信用网站,了解刊登企业基本信息,并与网上信息作比较,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发现有疑问的,可及时向工商12315中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