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成年人小虎和小钱因犯抢劫罪被普陀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官审查案情时,小虎和小钱一直抱有抵触情绪,普陀法院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引导,两人终于认识犯罪始因、敞开心扉。这是普陀人民法院在未成年刑事犯审判工作领域使出的新招——心理矫治方法。
今年1月4日,小虎和小钱两人跟随安徽老乡高某、郑某、李某三人去沈家门渔市大街的一家美容院索取钱财。高某等三人持马刀上二楼包厢威胁店老板,小虎、小钱则持刀在楼下望风。事后,高某、郑某各分得1000元,李某、小虎、小钱各分得250元。今年4月中旬,郑某和李某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出小虎和小钱的犯罪事实。随后,小虎和小钱也被公安机关抓获。6月8日,普陀区检察院以高某、郑某、李某、小虎、小钱犯抢劫罪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诉。在该起抢劫案中,两被告小虎和小钱均系未成年犯。
少年庭承办法官在审查案情时发现,小虎和小钱在被拘留后一直有抵触情绪,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帮忙望风,过错较小,应该关几天就可以放出来。承办法官虽曾几次作沟通帮教,但因两人不配合,收效不大。由于抢劫罪性质比较恶劣,如果小虎他们认罪态度不好,可能会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出于尽力挽救未成年犯的考虑,法院就邀请心理咨询师为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测评。在专业人员的引导下,两人渐渐敞开了心扉。
原来,小虎和小钱两人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从小缺乏家长管束,很早就辍学。后来到父母打工的舟山后,两人好逸恶劳,成天和沈家门水产码头的“混混”一起吃喝玩乐,协助参与打、砸、抢。但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以为这些只是小打小闹,帮朋友两肋插刀罢了。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少年庭法官适时作了法制教育,终于让小虎和小钱有所悔悟。最后,法院结合他们成长背景、悔罪表现,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小虎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小钱有期徒刑一年。两人均已认罪服判。
据介绍,法官在审理未成年刑事犯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总会遇到少年犯有所隐瞒和保留,使法官较难掌握他们的家庭背景、成长历程、心理活动等情况。普陀法院刑事案件少年合议庭将心理矫治引入日常工作,借助该矫治方法来剖析未成年犯的犯罪始因,使其认识自己的错误,解开心结、走出犯罪阴影,也促使法官更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教,引导其弃恶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