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19家药店,10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有的把保健品、消毒用品当作药品出售。昨天,杭州工商富阳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部分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有一半以上的药店存在售假的情况。
近段时间以来,富阳不少药店都贴着“保列康”的宣传海报。该广告自称“前列腺病专用一步到位,当天见效……”但随后,富阳江滨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接到了外来务工人员刘某的举报,称“保列康”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日前,刘某在医院检查,发现自己有前列腺炎。于是,他按照广告宣传的内容,买了两盒“保列康”。可是两盒药吃完了,病却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对销售该“保列康”的华东大药房进行检查。原来,所谓的“保列康”并没有获得“国药准字”批文,根本就不是药品。经过现场询问,该大药房的负责人向工商部门承认,该“保列康”的正式批号是“陕食药监健用字05020159号”,属保健品,根本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针对同样的问题,9月3—4日,富阳工商的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其他药店也开展检查。在被检查的19家药店中,发现有10家存在宣传保健品、消毒用品治疗功效的情况。其中,“利源痔疮栓”的批准文号是“陕卫消证字(2005)第0159号”,属于消毒用品;但部分药店却宣传其能“彻底清除外痔、内痔……”。“鼻康宁”的批文号是“陕卫消证字(2005)第0159号”,也自称能“60秒快速通鼻见效,消除鼻炎……”
富阳工商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健字号的保健品、消字号的消毒产品都没有取得‘国药准字’批文,都不是真正的药品,只有保健、消毒作用。按照国家规定,这类商品不能进行任何与疗效有关的宣传,否则很可能严重误导消费者。”
目前,富阳工商已责令涉嫌虚假宣传的10家药店进行整改,并扣留了81份宣传图、135盒保健品和消毒产品。(0711602)
●特别提醒
采访中,工商部门告诉记者,把保健品、消毒用品作为药品宣传的违法行为,在城郊接合部的一些药店里,还是普遍存在的。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神奇疗效的宣传;购买前,要先看看产品是不是“国药准字”号的,有没有标明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否则很可能会被误导用药,延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