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7日讯
昨天,宁波慈溪市浒山街道楼家社区的无业人员沈根芜康复出院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用,凭医保卡,他个人只需支付787.38元。沈大伯高兴地说:“我活了70多岁,终于圆上了医保梦。”
如今,在慈溪与沈大伯一样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人员,共有10.5万人。慈溪市今年7月在全省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以来,已有23172人享受了门诊10%的优惠,2322人享受了大病统筹和慢性疾病门诊的政策优惠,补偿总金额达851.98万元,人均补偿超过50%。
今年5月,慈溪在全省率先推出为这些人群量身定做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这项制度有两个特点:参保面广:包括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农民;保障范围大:主要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
该制度实行个人、镇级、市级、宁波四级筹资机制,筹资标准成年人为365元/年,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为245元/年,其中成年人个人缴费为200元,未成年人为80元,镇级、市级、宁波市各级财政分别给予参加人员每人每年40元、110元、15元的补助。据介绍,该制度按镇级医院、市级医院和市外医院等级别不同设置了500元、1000元、2000元三档起付线,市内镇级定点医院可报85%,最高报销封顶5万元。同时,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等6种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也纳入了住院统筹范围;大病救助最高可补助5万元,普通门诊补偿10%。另外,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群,还可享受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