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任何一位来我市旅游观光的消费者,都可以购买到由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的“放心商品”。这些商品将由我市市民和专家首次一起参与评选产生。今天起,这项评选活动在我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参选对象条件较严
此次评选活动由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舟山日报社承办,整个活动为期两个月。据活动组委会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首次举办此类评选活动,申请推荐的商品及企业必须具备6项条件。比如,参选企业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成立,产品批量生产已满3年,上一年销售额达到250万元以上或利润达到50万元以上;推荐的商品要有有效的商标,由企业自主生产或虽与外地企业合作生产,但主要生产场地和销售市场以本地为主的所有商品;品牌信誉良好,社会公众认知度较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消费者满意程度高等等。
活动期间,组委会将专门海选全市企业生产的商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以发函的形式推荐,被推荐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出申报。此外,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也可向当地消委提出自荐申请,在规定日期内将申报材料送县(区)级消委,或直接与组委会联系,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舟山日报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获选商品将结集出版
整个评选活动,采取两轮推荐的方式进行,市消委将组成专家评审团,出台审核和评选标准,进行严格评审。首轮推荐主要产生前50件商品名单。
随后,组委会对这50件入围商品在媒体上逐一进行形象展示和产品性能等综合指标介绍,由市民参与新一轮推荐,专家评审团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后评出10件2007年舟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商品。
2007年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商品和推荐入围商品除颁发奖牌、证书外,还将结集出版,作为我市旅游商品推荐的主要外宣资料。
本次市消委推荐商品和入围商品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