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搭邻居顺风车上下班的市民孙利敏已尝到有偿拼车的甜头。孙与一位邻居的工作单位相邻,起初只是求邻居捎带帮忙,后来坐车的次数多了,她就买一些礼物送给对方,渐渐地改为每个月给一点油费和路桥费。“平时坐车上班怎么说也没有搭车方便。给车主一点钱是应该的,也给别人减轻一些负担。”
据了解,“拼车”在很多国家都备受鼓励,在一些国家甚至会对空车上路的私家车给予处罚。但在我国,拼车这一自发的互利行为,带来的却是理与法的冲突,自出现之日起,多年来有关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
按照我国现有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利用私家车从事有偿拼车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应该按照黑车来处理。根据规定,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将对车主处以暂扣车辆、高额罚款等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运管部门的同志告诉记者,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他们认为,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行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
但有法律人士认为,客运部门认定收费拼车为非法营运显属牵强,因为任何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私家车的拼车并没有“营利”目的,而是互利的补偿行为,因此并不符合非法营运的法定要件。
顺风车,提倡还是打击?
在目前油价很高的情况下,一人开一辆车,座位的空置率很高,许多人认为这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不以营利为目的拼车行为最大限度地节省了资源,又满足了人们的需要,有关管理部门不应以违法为由禁止,而是应该修改相关规定,并合理地引导和规范,达到既节省能源,又避免扰乱社会秩序的效果。
许多市民在认同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的同时,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对车主拼车加以区别对待。一位市民认为,在我国城市普遍出现公交拥堵、车速缓慢的情况下,顺路的居民拼车出行可谓是一个减轻道路压力、减少出行成本的好方法。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乘客、车主、社会三方共赢的选择,应当在合理规范的前提下提倡这种做法。
一直游弋在政策的边缘,在规范中走向红火,还是在监管中逐渐消亡?有关专家表示,在与法规条例冲突的背后,“拼车”顽强地生存下来而且日益普及,应该值得有关部门反思,路运管理者恰恰也当反躬自问:当一个城市公共交通廉价而便利,谁还会承担着遭遇陌生人的危险成本去“拼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