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是一项充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广大市民营造卫生整洁生活环境、造福人民的明智决策,是一项得民心、合民意、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德政工程。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目前进入全面创建阶段后,我们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有舟山特色的创卫工作新机制作为工作重心。
创卫创出的是城市形象和城市品牌,是无形资产。要使创卫工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一个关键环节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只有把创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 “平时创卫”,而不是 “评时创卫”的长效机制,才能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真正依靠法制手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属于文明的、卫生的现象常态化固定下来。也只有把这些好的方面长效地固定下来,才能带动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城市的竞争力,使舟山在全省、长三角地区大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凸现,成为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的聚集地;才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海洋经济,做大“工业强市”;才能着力打造从普陀金三角到定海港,集海鲜美食、海岛景观、海洋文化、海上休闲于一体的“本岛南部旅游带”,推进“服务富市”。
创卫是抓手,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高我们城市的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跨越。全市上下在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能够形成有效的卫生工作机制;而市民则通过城市卫生工作有效的机制,更好地养成健康、文明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因此,我们要通过创卫,以有效的手段稳步推进城市卫生相关的方方面面工作,使城市卫生不断改进,城市面貌不断改观。当前,在创卫工作中还存在着少数干部认识不到位,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不强,城中村卫生管理难度大,城市卫生综合执法需要加强等问题,其中不少问题亟待从机制方面去解决。创卫的标准,均是按有关的法律、规章所制定,这就更需要我们的执法队伍要不断地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并不断总结和完善长效机制。
创卫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直接相关。只有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创卫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才能确保创卫成果长期巩固、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