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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记者昨天摄于北仑高速宁波东出口处。 |
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前天下午,家住宁波的孙先生告诉记者,9月4日深夜他从北仑返回宁波,在高速公路上遭遇爆胎险情,而当时高速公路上没有一个有关危险路况的提示。第二天,他向高速公路索赔未果,这让他非常不满。
上高速遇到深坑
9月4日晚上10点左右,孙先生驾驶帕萨特轿车上了北仑到宁波的高速。一路上,他把车速保持在每小时100公里,按照他10多年的驾驶经验,这是个比较安全和稳妥的车速。
大概开了一半路程,车子突然发出十分沉闷的“砰”的一声,方向盘自动剧烈地向左边打。孙先生没有慌张,用力保持方向不变,轻缓地踩下刹车,经过上百米距离的缓冲,车子终于靠边停下。打开安全灯,放好警示指标后,孙先生发现左前轮爆胎。他拿着手电往回找原因,发现爆胎的“罪魁祸首”是高速公路上的一个深坑。
“这个坑有将近六七厘米深,方方正正,他的车子刚好从上面开过,高速状态下挤爆了车子轮胎。”孙先生告诉记者,当时道路两旁一片漆黑,车子大灯虽然开着,但要及时发现这个坑,并做出反应,可能性非常小,而且旁边还有车辆。
“这次爆胎的责任肯定是高速公路管理方的,他们收了我的钱,却让我付出了一个轮胎700元钱的代价。”孙先生认为。
索赔必须当场打电话
让孙先生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跟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联系,对方告知,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索赔,但是必须在第一现场就通知,事后他们没有办法受理。据记者了解,像孙先生这样自己当场动手换了车胎,事后前去索赔的司机占了绝大多数,而他们的请求无一例外地遭到了拒绝。
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营运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目前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所辖路段由“坑害”导致的爆胎事故都是进行赔偿的,这种做法就是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不多,这是公司凸出人性化管理的一个方面。但司机必须在爆胎的第一现场、第一时间报案,一方面可拨打122通知高速交警现场取证,另一方面可拨打88238301的该公司监控电话,要求路巡人员前去核实。这样情况下,索赔就能成功。
这位工作人员还解释说,因为公司也是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方式,让保险公司对受损司机进行赔偿,所以如果缺少了这么一道程序,他们就无法受理像孙先生这样的赔偿请求。
对此孙先生说,当时是深夜,高速公路上照明不好,他也想过现场报警、报损,但怕时间呆长了会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隐患,所以还是换了胎,赶紧离开了。
没有提示就是管理失职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孙先生把电话打到了保险公司,结果对方告诉他,这样的爆胎事件完全不在车辆保险索赔范围内,只能向高速公路索赔。
孙先生认为,他进出高速的时间都有记录,这不能说没证据;另一方面,在那个坑洞前方,他根本没有看到高速公路管理方的提示,这就是严重的管理失职。孙先生还告诉记者,晚报8月26日头版曾刊登了一则《坑洼积水让司机猝不及防———甬台温高速昨日2小时连发11起交通事故》的消息,他认为,比经济索赔更重要的是广大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在高速公路上爆胎相当危险,而坑洼是造成爆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高速公路管理方必需认真对待。
对于“没有提醒”这样的质疑,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部的工作人员说,由于近段时间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力设施被盗现象严重,所以有很大一部分电子显示屏无法正常使用,他们正在加紧修复。并且这个问题已向公司高层进行了汇报。
浙江凡心律师事务所的吴克汀律师认为,孙先生的质疑十分有道理,高速公路管理方有责任和义务把路面的情况及时报告给司机,这跟高速公路收费的权益是相结合的。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高速公路宁波东出口采访。经过对25名司机的随机询问,记者发现,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司机并不经常上高速。但他们都认为,高速路面坑洼,一旦引起爆胎,如何处理才能避险他们都没把握。
事实上,记者关注高速公路“坑害”现象已有一段时间。近来,本报新闻热线已接到了不少司机反映宁波到北仑高速公路“坑坑洼洼”的报料,当时记者就曾致电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说,一方面下雨后道路上确实容易出现“坑洼现象”,不过他们已经从绍兴等地紧急招来了修路工人进行修补,而且对这段路,公司准备明年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修,目前方案在进一步探讨当中。
在沟通中,记者提出,一些“中招”的司机都反映,如果高速公路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提醒,那么对于司机处理紧急状况是有好处的,希望公司增加一些人性化的服务。
然而又几天过去了,昨天下午,记者在该高速公路宁波东入口还是没有看到任何有关路况的提醒标志。一位从北仑过来的司机告诉记者,这段高速公路上的坑洼已经不是很多了,看来修补还是很及时的,但有关的提醒标语的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