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2日讯
以往为了迁户口,来回奔波于两地办户籍证明的情况在浙江省将不复存在了。昨天,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后在省内办理户口迁移时只要凭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就可以了。在会上,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凌秋来还表示,目前浙江省已经完成了集中换发二代身份证的任务,全省公安机关还将在身份证办理、户籍管理中进一步推出五条便民利民措施。
据介绍,浙江省从2004年开始集中换发证的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累计换发二代证3011.2万余张(其中16周岁以上2991.3万张),占3911万16周岁以上应换证人口的76.5%,提前一年半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到2008年底完成70%以上年满16周岁公民集中换发二代证”任务,继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后,在全国省级单位中率先完成了集中换发证任务。
集中换发证结束了,那些尚未领换二代证的群众怎么办?记者了解到,集中换发工作结束后,身份证的申领发放将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日常工作,全省公安机关980个身份证办理点将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此外,一代证将会在全国二代证集中换发完成的时候,由公安部宣布作废。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公安机关进一步推出五条便民利民措施。这五条便民措施是,取消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时需提供本人户籍证件的规定;市区和县范围内的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开展省内异地采集人像信息、原籍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服务;到浙江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外省地区,为浙江籍群众办理二代证;开通用户手机短信和上网核查两种途径,提供便捷可靠的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