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2日讯
昨天,曾扬言要炸公安局的黄伟,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7年1月11日,安徽蒙城人黄伟多次用手机打电话到义乌市公安局110报警台,谎称自己是上海昆山人,叫李建明,因一个安徽兄弟在义乌被判死刑,其要为兄弟报仇,已于2007年1月8日下午在义乌市公安局放置了多枚TNT炸弹,将在11日晚上9时30分,12日中午12时、13日引爆炸弹。
义乌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启动严重暴力案件处置预案,成立专案组开展紧急调查,并向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请求排爆。当晚8时20分许,黄伟在义乌市森港大酒店旁被警方抓获。黄伟归案后开始能如实交代作案经过,但后来一直胡言乱语、答非所问,侦查机关委托金华市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其作了鉴定,结论是黄伟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义乌市人民法院在7月10日公开审理本案,黄伟在法庭上仍然装疯卖傻,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法院又委托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再次对其进行鉴定,结论是黄伟胡言乱语、答非所问具有表演色彩,而非精神病症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