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蚊子咬了顾客,店方是不是要负责?自本报《烧烤场地上4孩子遭蚊咬,谁之过?》8日刊登后,引起了许多读者的讨论,绝大多数人认为,烧烤场地应提供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周女士提出退款要求有道理。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周女士和朋友携子女等去山上烧烤,结果烧烤的炉火刚点燃,4个孩子手脚已经被蚊子咬得红红一片,又吵又嚷,烧烤不能再继续,周女士要求退还105元的烧烤费用,店方以山上蚊子本来就很多为由拒绝退款。
对此,定海陈先生来电说,蚊子虽然很平常,到处都有,但烧烤店应提供一个正常的消费环境,如果周女士及朋友的子女被蚊子所咬的程度,确实如其所讲的那样,说明他们不继续消费是由商家的原因造成的,店家咋好不退款?再说,我想烧烤费用的收取大概基于以下几点吧:一是场地的使用时间,二是烧烤炉等用具的折旧费用,三是煤碳的消耗,四是店家的服务,而周女士他们只是在刚点燃炉子时就提出了不再继续烧烤的要求,这些服务和材料大都没有享用过,烧烤店不予退款的做法不符情理,至少应该退大部分。定海顾家桥新村李先生发来电子邮件,认为周女士的要求有道理的,烧烤店应该退还一半钱给周女士,因为她毕竟还没有开始烧烤东西,还有就是作为店家有义务照顾好每一个客人。沈家门郑先生来电说,山上蚊子很多,这虽不是烧烤店的错,但是烧烤店可以采取一个办法,如顾客来烧烤时,给他们提供一种防蚊药水涂在身上,有些防蚊药水效果还是蛮好的。服务到位了,生意自然做成。定海文化路傅女士发来电子邮件说,现在的人们注重的是生活的质量和享受.如果连基本的一个安全消费环境都保证不了,那还有谁敢去消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