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7日讯
“凌晨3点多,我行至轩亭口时,突然有辆出租车在我前面停车载客,我连忙向左急打方向避让,没想到一头撞上了秋瑾纪念碑栏杆……”
昨天,撞坏秋瑾纪念碑的肇事车司机李连超向警方承认,是自己驾车撞坏了纪念碑。河南人李连超,今年22岁,是一名专职司机。车主叫陈宇,绍兴人。
李连超十分后悔:“我知道秋瑾烈士,一直以来对她很崇敬,没想到……现在我只等待有关方面的处理,我会承担一切修复费用。”
绍兴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不是一桩一般的交通肇事事故,还要按文物法的规定处理。对于秋瑾纪念碑的主体受到多大影响,文物部门还将作进一步鉴定。对栏杆的修复要求是不改变原貌风格,而且要更结实牢固。
绍兴法律界的一位人士称,根据法律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北京和沈阳曾有过类似过失损坏文物的案例,两名当事人都被判了刑。全国文保单位秋瑾纪念碑距今77年,栏杆是同时建造的,与前者是不可分割的关系。司机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